四川师范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小自考,保过)
四川师范大学自考专升本(社会工作与管理/法律专业)招生
自考专升本(社会工作与管理/法律专业)招生简章
应用型自学考试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又称长线自考或大自考)一样都是国家认可的自学考试办学和组织形式。应用型自考是为了解决各地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及发挥各高校的潜力为地方经济服务,国家同意各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同当地高校联合举办应用型自学考试,由高校组织助学,省自考办组织考试,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委联合颁发文凭,其文凭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文凭享受同等待遇。
毕业学生获得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四川省考委颁发、四川师范大学副署校印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享受相应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符合学位规定条件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研究生;社会高度认可。
本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唯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www.chsi.com.cn)高等教育学生网查
一、报考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文凭者均可报名(正在就读大专的且两年内有把握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文凭的也可报名)。
二、开设专业、学制、课和及考试
专业 |
学制 |
主要统考课程 |
法律 |
两年 |
毛泽东思想概论、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劳动法、法律文书写作、知识产权法、税法、公证与律师制度、中国法律思想史等。 |
社会工作管理 |
两年 |
统考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社会统计学、团体社会工作、西方社会学理论、社区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中国福利思想、福利经济学、发展社会学、城市社会学、经济社会学。 |
上述统考课如已获长线自考本科单科合格证的可免修免试,但费用不能免;以上科目的考试,参加1月、4月、7月、10月的全国自考统一考 试。各科考试合格者,由四川省自考委和四川师范大学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后一年内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四川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函[2009]103号文件规定,学费按规定收取:
1、学费:2600元/学年,共计5200元;
2、建档费:100元,IC卡费:40元;
3、考务费(22门),共计560元。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科目,按照26元/门标准补交;
4、其他费用(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证书工本费、学生管理费)共计1700元。
5、教材费:300元/年,两年共600元
费用合计:全过程9400元,入学时交5400元,第二学年交4000元。
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1、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2、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蓝色背景彩照1寸8张,2寸各四张;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无专科毕业证的考生也可报名)
五、学位授予条件
1、成绩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外语考试要求:按省学位办规定,凡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参加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 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每年外国语考试的具体时间由省学位办另行通知。申请学位时间为取得毕业证后一年之内
六、培养方式
1、学习形式:学员自行学习,考前集中补习;
2、考试方式:校考科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统考科目根据当年全国自考考试时间,考前统一分发考试座签,报考学员根据考试座签自行到成都自考各考点参加考试。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8-87506297 13730888183
联系人:石老师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马家花园16号(沙湾十字路口)